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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地方教會召開和會的基本原則

鑒於目前COVID-19疫情仍在世界各地,尤其是北美地區,持續擴散, 多數教會仍然是使用線上聚會。台福總會針對地方教會即將召開的和會及2021年長執同工選舉有下列建議,敬請各地方教會依照這些原則及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。

和會的召開

  • 本著教會會員參與重大事工決策的精神,地方教會應遵循台福法規B5100-B5136召開2020年和會及長執同工選舉。
  • 和會的形式可以是實體聚會,線上聚會, 或混合形式。

積極會員名單

  • 有點名計算主日崇拜出席人數(線上或實體聚會)的地方教會,積極會員名單應遵循台福法規 C1100-C1500 編列。
  • 因疫情沒有出席數據的地方教會,建議使用最近一次和會的積極會員名單為基礎,如果需要可謹慎作合理的修正。

長執同工選舉

  • 舉行實體和會的地方教會,選舉應遵照台福法規 C3100-C3700正常程序進行。
  • 因疫情無法舉行實體和會的地方教會,可考慮使用下列替代投票方式:
    1. 電子投票:使用Zoom,LINE,或其他線上投票平台,積極會員參與匿名投票。
    2. 郵件投票:教會可以提前郵寄編定的選票和貼好郵資的回郵信封給積極會員,請在投票日前寄回指定收件人。
    3. 現場投票:和會當天在教會停車場內設置投票站,供積極會員投票。
    4. 上列投票方式的任意組合。

選舉的有效性

  • 無論採用那種投票方式,選舉過程和計票均應遵循台福法規 C1600-1900和C3500-3540的規定辦理。